摘要
在入罪条件严格主义的司法实践中,目前我国未成年人逮捕呈现较高比例状态。以N市为调查样本,并结合作者的访谈等资料,来组成论证。未成年人逮捕率难降主因是逮捕审查实体化、决定逮捕的条件和程序成人化、社会管理安置基础不牢。在少捕、慎捕政策操作下,通过建立逮捕必要性专业化审查机制,以增强司法过滤的实践改良、细化逮捕必要性条件、健全非逮捕方式的社会基础等措施来支持诉讼,未成年人逮捕率可以有一定降幅。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6期66-70,共5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资助课题<恢复性司法视野下的未成年人检察制度>(2011NNJC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