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对河南省漯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的基础上,本文作者从拥护意愿、参与意愿及收入意愿三个角度出发,进行描述性比较分析和交叉列联表定量研究,得出集体林权改革是有广泛民意基础的,但是不同利益主体可能会采取不同实施行为,林权改革要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规模经营,因地制宜、因林制宜、因事制宜。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2期51-53,共3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国家林业局
河南省林业厅课题"平原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模式研究"(编号:20070202)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