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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滞纳金”免交条款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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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收滞纳金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不及时履行纳税义务而产生的连带业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对滞纳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征收滞纳金,目的是为了保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时履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义务。
作者 王占伟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2011年第11期76-77,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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