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发展动力是个人利己动力的制度集合,有效的制度既要依靠激励机制来提供发展动力与合理预期,同时也要通过惩罚机制将个人行为限定在合理界域之内。足够有效的制度惩罚是共同体利益和他人权益的有效防护屏障,但只有在惩罚所引起的害处大于违规所可能得到的好处时才能生效。使用"最大最小"原则,对制度激励与惩罚的成本与收益进行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制度惩罚的成本更低且效果更好。一个理想化的最优制度必须是激励与惩罚的充分兼容;一个可以实行的次优制度可以没有激励,但不能没有违规惩罚或责任约束。有效惩罚能使违规人次降至最低规模,将社会总交易成本降至最低,从而具有显著的优化意义。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2期67-71,共5页
Social Science Fr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