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价值理念,公共利益具有规范性和抽象性,是一个关涉政治正义性与政府合法性的基石性概念,政府的规范目的应当是追求和实现公共利益。但一旦进入到事实层面,公共利益就成为一个充满争议的问题。在多元利益背景下,不同的社会成员、社会群体会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利益冲突不可避免,而公共利益并非脱离个体利益之上的抽象之物。在多元社会中,公共利益归根到底是要通过民意的充分表达才能赋予其现实内涵的。
出处
《前沿》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2期55-58,共4页
Forward Position
基金
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社会分化背景下阶层和谐的公共政策研究"(项目编号:10BZZ014)
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政府与公共利益的实现"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