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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福一方”应防止“地方保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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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无疑是正确的。但在"造福一方"时,应防止出现"地方保护主义"。造福,应该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也就是说,造福应符合国家的政策。违背国家政策法令的"造福"行为,只能是"地方保护主义"。有些地方的"打假"之所以有难度,就在于"地方保护主义"保护了假冒伪劣。搞假冒伪劣活动,无疑会有可观的经济效益,既可"富民",也可为当地的建设和发展注入大量资金。但这种"造福一方",不但是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而且是害人害己的违法之举!在"扫黄打非"的斗争中,也有极个别的地方对制黄。
作者 樊作礼
出处 《廉政瞭望》 1997年第7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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