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西方大陆法系的保安处分制度相比,我国的强制医疗制度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都有严重的行政化倾向。我国学者借鉴保安处分程序建立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对推动我国强制医疗制度的司法化有重要意义,但在面对大量发生于行政法领域的强制医疗事件时仍存在局限。因此,我国强制医疗问题的解决涉及刑事司法以及行政法两个领域。但无论是刑事强制医疗,还是行政强制医疗制度的建构,都必须坚持一些共同的原则,如司法最终裁决、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给予当事人充分的救济机会,等等。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11年第5期55-61,共7页
Western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