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实名就诊 保护医患双方权益

暂未订购
导出
摘要 实践中,如果患者不用真名就诊,一旦出现医疗损害,很多医疗机构对此抱有盲目乐观的心理,认为可以以与患者不存在医疗服务合同为由拒绝赔偿。然而,很多案件走上诉讼途径,经法院判决,大部分医疗机构仍然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患者使用假名就诊,医疗机构仍然要谨慎、细心,遵守诊疗规范。
出处 《中国社区医师》 2011年第32期27-27,共1页 Chinese Community Doctor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