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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适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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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传统的民事诉讼制度要求起诉的条件之一就是当事人与案件必须有直接利害关系。但是实践中发生大量的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民事诉讼制度要实现其宗旨就必须进行适当的突破。所以本文从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现状出发,分析其理论依据,对民事公益诉讼主体多元化进行可行性论证。
作者 杨迪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1年第8期46-47,共2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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