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社会纠纷的司法解决机制相比较,作为行政解纷机制基本内核的行政调解具有便利、高效、经济等优势;正视行政调解在多元化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激活其化解社会矛盾之机能、加快行政调解立法之进程,不仅是中国行政改革应当考量的议题,也是司法改革必须关照的课题。
出处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3期72-78,共7页
Journal of Jiangh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09&D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