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改革,涉及司法模式的选择、特殊原则的确立及具体制度的完善等问题。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模式选择,应当采用恢复性司法模式为主、传统司法模式为辅的组合设计;除一般性原则外,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还应采用特殊关照义务、非羁押为主、羁押为例外、非刑罚化等特殊原则。在具体制度构建上应建立"合适成年人制度"、未成年人刑事记录消灭制度、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等。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2期72-76,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