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磁兼容指令的检验要求和技术标准 关于电磁兼容的检验要求,指令在第四条中提出两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方面是电磁干扰(EMI)的要求,规定电子电气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电磁国徽不得影响广播、电视、通信设备和其他器械的正常工作,另一方面是电磁耐受(EMS)的要求,规定电子电器产品在一定程度的电磁辐射环境中,须能维持正常工作或确保不出现危险情况。
出处
《世界机电经贸信息》
1999年第11期58-58,共1页
Trade Information of World Machinelectron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