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减轻处罚是贯彻党和国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环节,对于实现量刑公正至关重要。长期以来我国刑法学界存在无限制减轻处罚与限制减轻处罚的学术争鸣,后者又有"下一量刑幅度说"和"减轻底线说"两种立法方案。本文通过对不同立法观点的考察,指出无限制减轻处罚的弊端和限制减轻处罚的适用对象,阐述科学设计减轻处罚幅度的理论基础,深入剖析两种限制减轻处罚方案的优劣得失,主张吸取《刑法草案第22稿》第63条的合理内涵,提出进一步完善《刑法修正案(八)》第5条的立法建议,以弥补减轻处罚幅度的立法缺失,从而将法官的减轻处罚权控制在合理范围,最大限度地实现量刑公正。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1年第2期5-13,共9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