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税制变更与刑法溯及力——从一起偷税案件的无罪判决说起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法律变更包含罪之变更、刑之变更和罪刑变更,其中任何一方面发生变更都会引起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税制变更属于罪之变更,是补充规范变更的表现形式之一,应当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刑之变更较为重视,而对罪之变更特别是补充规范变更缺乏深入的理解。将税制变更排斥于法律变更之外没有说服力,应当予以纠正。
作者 孙利
出处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第4期47-49,共3页 Journal of Xinj iang Police Officers’Academ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
  • 2《解释》第3条第三款.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