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生态补偿的一个重要类型,流域生态补偿向来是很具争议的一个领域。因为随着区域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域跨区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省际间、地区间水事纠纷接连不断。流域上游表示自己为了保护水质而丧失了很多发展的机会,希望有人支付由此产生的机会成本;流域下游则表示不合格的水质影响了自己的生产生活以及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希望有人对此加以补偿。于是,到底谁是谁非?谁该补偿谁?补偿金由谁出?成了大家争相议论的话题。
出处
《环境经济》
2011年第3期31-36,共6页
Environment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