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单放货现象大量发生严重危害了我国的航运秩序、贸易秩序和提单制度,而我国长期以来对此缺乏专门的法律进行规制。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2月出台了专门针对无单放货的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无单放货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文对《规定》关于承运人无单放货责任性质,《规定》关于承运人无单放货抗辩事由,《规定》关于无单放货行为归责原则,《规定》关于无单放货赔偿范围和责任限制丧失,《规定》关于无单放货诉讼时效等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评析。文章既分析和肯定了《规定》的重要作用和价值,又指出了《规定》所存在的一些疏漏,进而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完善建议,从而期望为我国海上贸易事业的发展就尽一份绵薄之力。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82-85,共4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