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Internet网的迅猛发展,域名已被誉为“企业的网上商标”。近来,由于域名注册和商标争议的迅速增加,NSI要求修正其与NSF的协议,协议规定NSI公司管理结尾为“com”、“eda”、“org”、“gov”、“net”,以允许NSI对域名注册收费(包括老用户)。但“gov”、“edu”有例外规定。难题是:如何发现他人使用了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为域名。NSI提供“WHOIS”的数据库方便用户查找域名,同时也可用“yahoo”、“sohu”查找域名,但是,它们均无法查询商标。无论NSI还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都不提供商标查询服务,也不对域名申请检索,因此,无法避免商标所有人与域名申请人的冲突。还有,由于域名的第一级为国家码(TLD),因此,同一域名在不同国家由不同的人注册,而对于商标而言,有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但域名。
出处
《中国市场》
1999年第12期64-64,共1页
China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