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全面城市社区民主自治建设,但近二十年过去了,困扰城市社区民主自治快速发展的仍旧是低度的居民参与。这种低度参与表现为社区参与主体范围狭窄,社区参与广度与深度有限,社区参与的社会化程度不高,社区参与制度化渠道不畅。主要原因是居委会行政化倾向显著导致居民利益诉求难以上传,由政府发起的社区建设重在改善基层管理而非培育自治力量,居民资源获取多元使得社区动员渐失魅力。改善对策为:居委会功能去行政化;居民利益社区化;培育社区民主自治文化。
出处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11年第2期13-16,共4页
Journal of Liaoning Academy of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