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噪声作业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中存在的诊断空白区域、年龄修正及职业禁忌证等问题,为现行GBZ49—2007《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及GBZ 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使用及修订提供意见和建议。方法结合噪声作业人员职业病诊断及职业健康监护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及探讨,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建议。结果噪声作业职业健康监护依据的技术文件需不断更新完善,以客观公正地判断每个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及其所患职业病损伤的程度,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结论只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努力,才能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出处
《中国职业医学》
CAS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68-69,共2页
China Occupational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