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十年动乱期间,疾病的预防工作遭受到严重干扰,致使目前全国各地都存在着一大批脊髓灰质炎后遗症患者。这批患者大多是20多岁的青年,由于肌肉瘫痪和肢体畸形给他们生活、学习、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也给家庭和社会造成负担,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1987年,四川省残疾人抽样调查,肢体致残因素中有工伤事故、儿麻后遗症、交通事故、感染、肿瘤和先天畸形等;儿麻后遗症居肢残第二位。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和“四川省三项康复办公室”要求:1988~1992年的5年内。
出处
《四川医学》
CAS
1990年第5期257-258,共2页
Sichuan Med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