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垄断可分为自然垄断、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三种形式。自然垄断在于其天然的技术特征,可分为永久性自然垄断和暂时性自然垄断;行政垄断是通过行政干预而产生的,基于行业保护和地方政府保护的行政垄断是行使政治权力的结果,行业性行政垄断和地区性行政垄断是其主要形式;市场垄断是市场主体自由竞争的结果,它可分为结构性市场垄断和行为性市场垄断。基于垄断的不同形式,对其规制应采取不同的方式。
出处
《商业时代》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03-104,共2页
Commercial
基金
"2010年度滁州学院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0qd05)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