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对"和谐"这一概念的历史考察和意义解读,指出就人类目前的现实处境而言,"和谐"的范畴更多地指向社会构建的理想或者观念,其含义是指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以及人的内心与外在行为之间的关系得到和谐。但是,这种解释的出发点是"自我中心论"和"人类中心论"的固定思维模式,因而造成对宇宙间其他物种、其他生命存在的忽视,使得"和谐世界"的构想不尽圆满。佛教较早和较全面地确认了宇宙间的一切生命存在,形成了以"众生平等"、"不杀生"和"众生即佛"等为核心的众生观,对目前构建"和谐世界"有着深刻的启示意义。
出处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6期62-65,共4页
Journal of Tibet Nationalities Institut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