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上世纪30年代起美国就对农产品进行补贴,此后一直根据不同阶段经济发展的特点制定农业法,对农业补贴政策进行调整,既做到与农业经济发展相协调,又保持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美国2008年农业法案继续对农业提供巨额补贴,但同时也对农业补贴政策进行了方向性调整,减少农产品价格和进出口方面的补贴,增加对农民收入和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补贴。我国应当充分借鉴美国农业补贴政策的有益经验,完善我国农业补贴制度,保障农业快速、稳定发展。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8期130-134,共5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教育部<中国绿色贸易法律制度研究>课题(编号:03JD82001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