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第三人过错在高压电致害中的责任界定——以第三人的原因作为免责事由为分析对象 被引量:2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在危险责任中,第三人过错是孤立性的、介入性的行为,第三人过错致害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损害完全由第三人的过错行为所致(称为"第三人的原因"),二是第三人过错是造成损害的部分原因。免责事由的本质是因果关系在侵权行为理论上的延伸,危险责任的免责事由是立法机关在因果关系上的政策考量。由于我国法律缺失第三人过错在高压电致害中的责任界定,造成了司法界在处理第三人过错致害纠纷上的困惑。理论上,在高压电致害中,"第三人的原因"可以作为高压电经营者的免责事由,第三人过错的其他情形造成高压电致害的,应由第三人与高压电经营者承担过错责任。
作者 鲍家志
机构地区 广西教育学院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0期153-157,共5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8

  • 1赵家仪.美国法上基于异常危险行为的严格责任[J].法商研究,2004,21(2):122-131. 被引量:12
  • 2(美)劳伦斯·M·弗里德曼.法律制度[M].李琼英,林欣,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 3(德)马克西米利安.福克斯.侵权行为法[M].齐晓琨,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 4王静,程啸.高压电致害责任的免责事由与过失相抵问题[J].人民司法,2007(01S):120-125. 被引量:2
  • 5Indiana Harbor Belt Railroad v. American Cyanamid Co.,916 F.2d 1174(7th Cir.1990).
  • 6Madsen v.East Jordan Irrigation Co.,125p.2d 794 (Utah 1942).
  • 7Perry v.Kendricks Transport Ltd .[1956]1 W.L.R85.
  • 8房维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几个问题”.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释义》,中国电力出版社1996年版,第150页.

二级参考文献3

  • 1[德]克里斯蒂安·冯·巴尔 焦美华 译.《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下卷)[M].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13页,第127页.
  • 2房维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几个问题”.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释义》,中国电力出版社1996年版,第150页.
  • 3杨立新.论侵权行为一般化和类型化及其我国侵权行为法立法模式选择[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1):1-14. 被引量:65

共引文献13

同被引文献12

二级引证文献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