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农村婚检的忧思

暂未订购
导出
摘要 1994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十次会议通过的《母婴保健法》明确规定,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检查双方是否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根据检查结果,分别指出可以结婚、暂缓结婚、不宜生育等医学意见。毋庸置疑。
作者 许永杰
出处 《国际医药卫生导报》 1999年第6期21-22,共2页 International Medicine and Health Guidance New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