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危机-立法是美国完善金融监管和消费者保护的一贯模式。《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署是消费者保护的一个里程碑,将给美国乃至世界带来重大变革。由于利益集团的反对与阻挠,该法案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妥协使其目的达成保障消费者权益和避免下一次危机爆发的目标并不确定。但对我国而言,美国的改革是一次学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和金融消费者教育等方面先进经验的良机。
出处
《金融与经济》
北大核心
2010年第9期72-75,共4页
Finance and Economy
基金
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项目编号:08ZS173)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项目编号:09YJA790139)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