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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电量增加及其负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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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庭用电负荷也在逐步增加。根据有关资料介绍,在70年代末及以前所建住宅楼,按每建筑平方米2W标准设计供电设施,两居室户用电量不应超过110W,三居室户用电量不应超过140W。这与当时的经济条件相适应,住宅用电主要是照明。
作者 周国安
机构地区 华北水电学院
出处 《电气时代》 1999年第4期22-22,共1页 Electric 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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