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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再审调解功能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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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是人民法院自身的职责所在,也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基础性工程。只有准确把握三项重点工作与人民法院工作的内在联系,确保认识到位,才能真正提升人民法院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水平。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7期14-16,共3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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