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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加强房地产项目开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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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天津市采取规范大宗土地出让管理,严格执行土地招拍挂制度,禁止政府所属企业变相转让土地等措施,强化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开发监管。该市规定,市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房地产项目(含整体项目分宗出让)用地面积超过20公顷的,土地出让方案须报经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审核后,才能上市交易。
作者 徐岳
出处 《国土资源》 2010年第8期52-52,共1页 Land &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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