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方面主要由于不能提供有效的不动产抵押品而遭遇资金瓶颈,另一方面又积累着大量的应收账款。自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中明确了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有效质押物以来,为缺乏有效不动产作为抵押的中小企业增加了一个新的融资渠道。本文主要分析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风险点,并针对这些风险无法具体衡量、相互关系复杂等特点采用模糊综合研究方法进行风险的量化研究,为商业银行是否开展该业务提供参考。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10年第9期17-21,共5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