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15日,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0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电耗的公报。根据能源消费总量和GDP年度统计结果计算,2009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为1.077吨标准煤/万元,降低3.61%。根据公报,2009年我国GDP能耗最高的前三位是:宁夏,3.454吨标准煤/万元;青海,2.689吨标准煤/万元;山西2.364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最低的前三位是:北京,0.606吨标准煤/万元;广东,0.684吨标准煤/万元,
出处
《新华月报》
2010年第16期63-63,共1页
Xinhua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