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影视作品著作权的担保融资具有特殊性。在性质上它是一种质押担保,担保标的的范围应当包括应收账款。但是,未完成的影视作品著作权担保标的实质上是著作权期待权。影视作品担保融资的具体模式、担保登记和担保效力的实现也具有一些不同的特点。虽然我国的担保立法为影视作品的担保融资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随着融资行为的复杂化、多样化和跨国化,我国的立法需要进一步完善才能保障影视业融资秩序的健康发展。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8期26-32,共7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08年度国家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影视版权保护专题研究:基于国际法与比较法的视角"(编号:GD086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