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1月23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受到代表们的高度评价,获高票通过。3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大会,内蒙古高院院长王维山传达全国“两会”精神,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6月3日,内蒙古高院又专门召开全区法院院长暨法院队伍建设会议,对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和加强队伍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近日,本刊记者专程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维山。
出处
《中国审判》
2010年第7期28-29,共2页
China T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