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省级助产技术执法检查的效果。[方法]以《福建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并结合医疗机构工作要求,制定检查标准,对检查单位采取实地查看、查阅病历、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等方法,评价产科助产技术水平。[结果]县级医院产科护理管理成效有较明显的提高,乡级医院成效不明显。[结论]省级助产技术执法检查,促进了各医疗机构产科建设,规范了产科护理管理,但乡卫生院基层产科的护理管理仍需要加强,有待规范。
出处
《海峡预防医学杂志》
CAS
2010年第3期65-66,共2页
Strait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