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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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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法律规定内容不完善,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 (一)消费者概念模糊,界定不明消费者是《消法》的保护对象,在该法第二条做了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但该条内容规定较为笼统,对于哪些人可以为消费者规定不明。
作者 刘淑华
机构地区 唐山学院文法系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北大核心 2010年第9期86-86,共1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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