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使我盟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近年来结合我盟的具体情况,在全盟水利系统全面进行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推行了具有地方特点,符合实情的“三项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同时指导本系统的施工企业积极实行项目管理,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出处
《内蒙古水利》
1998年第A12期27-29,共3页
Inner Mongolia Water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