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发了《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分为九个部分,对办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提出了总体要求,针对案件的管辖、立案、证据收集、特殊拐卖行为的定性、共同犯罪、罪数、刑罚适用以及涉外犯罪等问题作出了规定。为帮助司法工作人员正确理解和适用《意见》,现对《意见》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0年第9期33-37,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