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权是一个经常被使用但又缺乏权威界定的法律范畴。从本源上看,财政权是国家主权的派生物,有什么样的国家,就会有什么样的财政权范畴的存在;宪政国家的人民主权原则决定了以财政为物质基础的一切国家权力只能"服务于民",这就使得权力和权利既在物质上实现了统一,又在意志本源上实现了统一,具有同质性。财政权范畴是对财政法律关系中权力与权利同质性的概括和抽象,具有主权性、交易性、制衡性和法律性等特征,其宪政构造不仅包括国家财政权,而且包括公民财政权。
出处
《社会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15-119,共5页
Socialism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