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未成年人审前羁押率过高是目前司法机关所面临的一大困境。通过调查北京市某基层检察院2004—2008年的未成年人案件,发现审前羁押率过高的原因在于逮捕标准抽象、轻罪重罪不明、取保候审适用过低、刑事和解滞后等。为了减少对未成年人的羁押,应树立不捕为原则、逮捕为例外的司法理念,制定未成年人逮捕标准,健全取保候审制度,前移刑事和解制度等,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0年第2期132-139,共8页
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