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优势矿产资源,按照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有计划开采的规定,依据矿产资源规划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查开采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9〕165号)的有关要求,经综合研究资源储量、现有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情况以及市场需求趋势等因素,国土资源部决定,继续对钨、锑和稀土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管理;2011年6月30日前,原则上暂停受理新的钨、锑和稀土矿的勘查、开采登记申请。
出处
《矿山机械》
北大核心
2010年第7期116-116,共1页
Mining & Processing Equi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