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岸关系的不断改善使"陆资入台"成为可能,大陆已有一些调整"陆资入台"的规范,但这些规范却存在不少缺陷,为此,我们应切实履行和改进对大陆和台湾都有约束力的多边规则;双方应尽快对"陆资入台"作出具体安排;在双方达成关于投资的具体协议以及完善对台投资法制之前,大陆应完善有关涉外投资法制,以备因"陆资入台"问题之准用,当前主要注意以下几点:完善投资主体制度,扩大投资主体;完善投资促进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对台投资保险制度等。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74-78,共5页
Social Scientist
基金
湖南省社科联课题(06ZC156)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