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跨国联合侦查是应对职务犯罪国际化的有效措施。由于侦查行为的跨国性、涉及法律的复杂性以及经济利益的相关性等原因,联合侦查机制的建立主要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侦查联络官、外交、协议等途径,侦查的启动应当符合"双重犯罪"、"双重管辖"的条件,侦查的实施需要履行联合侦查请求的提出、请求的审查、协议的商定与协议的落实等程序。
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14-117,共4页
Journal of Hen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