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广大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制定国家法律,选举政府机关。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保障农民工合法的政治参与权利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也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科学的政治秩序,必须从尊重农民工的政治选择、提高其政治地位做起,使其在社会生活和政治参与等方面都能与本地人融为一体。
出处
《人大研究》
2010年第4期12-14,共3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
基金
2008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转型时期农民工阶层有序政治参与模式研究":编号〔08YBB285〕的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