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绝大多数的地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主要指耕地),由这个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农户承包经营,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核心内容。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就必须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制。实际上,陕西省从1983年在全省范围推行了“大包干”的责任制之后,从1984年至今,就一直在稳定的前提下不断地完善这一制度。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效果总不那么理想,问题依然很多。
出处
《农业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6期33-36,共4页
Issues in Agricult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