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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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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最近观察中外企业失败和成功的案例,提出了一个目标,要做“没有家族的家族企业”。这里有两个“家族”。后一个“家族”,就是指要做“有主人”的企业,企业家不仅在打工,还要把企业当成自己的事业来做,为企业长远目标负责。前一个“家族”,指的是家族企业的弊病,比如用人时任人唯亲的倾向,把家族利益凌驾于企业利益之上。
作者 柳传志
机构地区 联想集团
出处 《新世纪周刊》 2010年第2期68-6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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