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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院开设特需服务比例不超全部医疗服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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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将允许医院开设特诊部或特需病房,但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出处 《医院管理论坛》 2009年第11期6-6,共1页 Hospital Management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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