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就本刊1998年第1期发表的《第四浪潮:外贸民营化———广东外贸体制改革的对策思考》一文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作者认为,我国外贸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以公有制经营为主体的原则。公有制经济是我国政府赖以运用的重要物质力量,也是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依靠和基础。没有强大的公有制经济,国家要抵御市场的波动和外来金融、贸易风浪的冲击是不可能的。
出处
《国际经贸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5期72-74,共3页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and Trad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