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省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迅速,但其占家庭总收入比重还是很低。为使更多居民拥有财产性收入,应注重社会公平,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创新金融体系,拓宽居民投资理财管道;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证券市场、房屋租赁市场,建立合法财产保护制度。
出处
《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学报》
2009年第5期25-27,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for the Departments Directly under Shanxi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the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