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是一种文化,法治同样是一种文化。但法律文化与法治文化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一对范畴。法律文化与法治文化都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历史性、发展性和借鉴性等特性,法律文化是法治文化发展的基础,法治文化是法律文化发展的结果。法律文化是植根于人类社会的一切法律现象的总和,法治文化是指文明的、先进的法律文化,不但指先进的法治物质存在方式,而且指人们的一种科学的法律思维方式、一种文明的法治生活方式,二者在建立的基础、价值取向、普世程度、实现难易程度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别。
出处
《社科纵横》
2009年第9期80-81,67,共3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