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具有中华民族的鲜明特色,其法律精神与法律艺术在世界上堪称独树一帜。作为一种历史文化力量和社会历史惯性机制,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国现代法律文化的历史根基,而现代法律文化则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历史延续。有鉴于此,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价值进行深入观照和审视,进而进行创造性转换,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出处
《孔子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4-10,共7页
Confucius Studies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和谐社会视域中的社会法制建设"(07SJD820028)的阶段性成果